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已由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5)粤04民初609号 [2][4] - 原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华卓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为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4] - 案件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类型为股东代表诉讼 [4][5]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 案件源于双方各持股50%合作开发华茂天城国际半岛花园项目,根据协议股东可按持股比例调用项目公司盈余资金,并在公司要求时归还 [5] - 被告吉林天茂累计应返还项目公司的资金为6.27亿元,且未按项目公司多次发函要求返还 [5][6] - 诉讼核心请求为判令被告向项目公司返还占用资金6.27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损失按一年期LPR自起诉日起计算 [6] - 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93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 [7]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 除本次诉讼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其他存续诉讼案件总金额为17.4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82% [7] - 其他诉讼案件主要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