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最初于2017年8月3日签署,并于2020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两次续签,本次续签后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2][7] - 截至公告日,四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38,240股,占总股本的15.28% [1] - 公司控股股东水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7,8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05%,四位实际控制人在水星控股合计出资67,000,000元,占总出资额的59.29% [1]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各方在处理需由公司股东会或水星控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和行动 [3] - 在提案和表决方面,各方需事先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若出现意见分歧,以李来斌和谢秋花(即甲乙双方)的一致意见为最终意见 [4] - 若丙方(李裕陆)或丁方(李裕高)与甲乙双方意见分歧且最终未能保持一致,则视为其已将相关股东权利授予甲方(李来斌)行使 [6] -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或水星控股股权,其新购入或剩余的股份/股权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需按本协议约定一致行动 [7]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修改协议 [7]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控制权保持不变,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来斌、谢秋花、李裕陆、李裕高四人 [8] - 协议续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布局,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