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接获针对董事会主席及控股股东的申索函

核心事件概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一封由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其客户(申索人)发出的函件 函件内容涉及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控股股东郑能欢先生与申索人之间的一项咨询服务契据纠纷 [1] - 根据函件 郑能欢先生有义务向申索人支付服务费合共1000万港元 因其未能履行付款义务 申索人有权要求郑能欢先生转让其资产或公司股份以收回款项 并已采取法律行动强制执行其权利 [1] - 董事会认为接获此函件、相关查询及郑能欢先生不作回应的情况 连同资产处置权可能获行使一事 对公司及其股东而言均属重大内幕消息 [2] 董事会行动与调查 - 董事会已就申索函所述声明的准确性、事件背景、潜在不利影响以及资产处置权行使会否触发全面要约等事项向郑能欢先生提出查询 [2] - 截至公告日期 郑能欢先生尚未就董事会的任何内部查询作出回应 [2] - 董事会无法核实申索函及咨询服务契据所载事实与条款的准确性 但正在积极进行内部调查 [2] - 董事会正就资产处置权行使会否导致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提出全面要约 以及此事会否导致公司证券暂停买卖寻求法律意见 [2] 潜在影响与风险 - 申索人声称有权全权酌情决定要求郑能欢先生转让其于公司的控股权益以收回服务费 [1] - 若申索人成功采取法律行动 其将采取一切必要步骤行使资产处置权 [1] - 资产处置权的行使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并可能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