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 [1] - 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履行审议程序 [1] - 公司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金额超过了审议批准的额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