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A座召开 [2] - 会议由刘海波董事主持,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仅刘海波董事1人出席,其余10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 公司总经理刘海波、董事会秘书薛宁出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五年(2026-203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获得通过 [4] - 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通过 [4]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通过 [5]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纯、田美见证 [5]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