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一致行动协议续签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于2017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4日 [1] - 鉴于原协议即将到期,三方于2025年11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18个月 [1][3] 实际控制人持股及任职情况 - 高伟荣持有公司25.98%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 [2] - 高亮云持有公司6.55%股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 高时会持有公司1.61%股份,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 - 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协议续签主要内容 -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对2017年《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除延长有效期外,各方权利义务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3] - 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原协议届满日(2025年11月24日)起延长18个月 [3] - 协议一式伍份,各方各持壹份,其余用于申报或备案 [4] 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 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 [5] - 续签有利于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