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8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者"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 (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 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0月22日,常德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