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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一审被判合同诈骗罪,金龙鱼“喊冤”

(原标题:子公司一审被判合同诈骗罪,金龙鱼"喊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易佳颖 11月21日,金龙鱼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广州益海相关一审刑事判决作出全面回应。益海嘉里金龙鱼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穆彦魁表示,"公司没有获得任何不当利益,公司坚定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犯 罪,已经当庭提出上诉,公司认为二审依法应该予以改判。" 此前,金龙鱼11月19日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收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 书》,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责令广 州益海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承 担共同退赔责任。广州益海不认可一审判决,并当庭提出上诉,公司亦会依法全力支持广州益海上诉。 据此前公诉书披露,2008年到2014年期间,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与安徽华文和云南惠嘉签订《中 转协议书》,负责储存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检察机关认为,广州益海在此期间配合云 南惠嘉及其负责人张利华等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 对此,广州益海董事长兼总经理房彦江解释道,2008年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