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 恒立实业及责任人涉财务造假被罚3940万元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恒立实业因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涉嫌虚假披露,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140万元,总罚款金额达3940万元 [1]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胜互通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2.27亿元、1.81亿元、1.35亿元和511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高达74.24%、52.27%、55.08%和47.77% [2] - 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兼恒胜互通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董事等5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5] 监管行动与公司退市 - 监管部门对恒立实业启动两次立案调查并进行快查快处,释放退市不意味着责任豁免的明确信号 [7] - 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摘牌 [7] -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的真实原因是其不接受年审机构出具的将导致公司退市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96亿元,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8] 责任认定与市场影响 - 除5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另有1名非董监高人员、3名时任董事、5名时任独立董事及4名时任监事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6] - 鉴于时任董事长等人违法情节严重,对5人分别采取3年至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胜诉,为退市后立案调查并胜诉的示范性案件,标志着司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实践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