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诉讼阶段为二审已立案,尚未开庭 [2] - 上市公司在一审中为被告及反诉原告,在二审中为上诉人及被上诉人 [2] - 案件源于公司与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纠纷 [3] 涉案及判决金额 - 原起诉状中涉案金额为20,000,000元 [2] - 公司反诉金额为7,407,283.51元 [2] - 一审判决金额为2,403,230.253元 [2] 公司上诉请求 -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改判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并支持公司全部反诉请求,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5] - 请求判令对方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5] 对方(恒生制药)上诉请求 - 请求继续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约定50%权益事宜 [6] - 请求撤销原判决中“向阳光诺和付清4,403,230.253元”的判决 [6] - 请求将赔偿金额从2,000,000元增加至6,513,230.253元 [7] - 请求依据二审判决重新分配诉讼费用 [7]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对恒生制药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该诉讼事项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