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1日在南京市建邺区雨堰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特别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会议由董事长祝珺主持,公司7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李尤均出席,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3][5] 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7] - 警示函涉及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祝珺、董事会秘书李尤、财务总监金福,相关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 - 公司表示将进行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称此事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