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存在合规漏洞 浙商资管及合规负责人被开具警示函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资管及其合规负责人杨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 监管措施决定日期为11月21日 [1] - 相关违规情形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事实 - 2025年1月至7月期间,浙商资管对拟聘任董事尽职调查不充分 [1] - 公司在人员准入环节把关不严 [1]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信息存在错误 [1] - 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合规漏洞 [1] 违规依据 - 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合规负责人责任 - 合规负责人杨某未充分履行监督和报告职责 [1] - 杨某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责任 [1] 监管要求 - 浙商资管应审慎核查拟任用人员的从业经历和兼职情况等任职资格 [2] - 公司需切实承担人员选任、履职监督和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 [2] - 公司必须全面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2] - 合规负责人杨某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公司及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审查、监督和检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