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料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完整披露订单盈亏情况等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 上述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定期报告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 [1] - 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1]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履行审议程序 [1] - 公司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超过审议额度 [1] 违规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要求 [1] - 公司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兼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