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回应员工入职要改鼠名
公司文化实践 - 公司存在以“鼠”字作为员工名字前缀的文化,在入职时被告知有此习惯但并非强制规定 [2] - 员工接受该文化且未提出异议,公司表示不同意也不会产生后果 [2] - 公开活动如分销会上每个座位均摆放“鼠”字开头的名牌,党委名单成员姓名也均以“鼠”字开头 [2] 行业法律视角 - 企业为强化文化鼓励员工使用花名是常见做法,要求使用带“鼠”字花名本身不违法 [2] - 合法性前提是企业未采取强制手段且未侵犯员工姓名权等人格权利 [2] - 若企业强制执行该文化则可能构成对员工人格尊严的侵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