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内部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股权结构调整概述 -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持股结构进行内部优化调整,涉及三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2][3] - 调整后沈汽集团通过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合计持有申华控股26.51%股权,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阳市国资委[2][3] - 本次股权调整属于沈汽集团内部国有股权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2][6] 具体股权划转内容 - 华晨集团将所持华晟零部件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15.26%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集团[2][3] - 华晨集团将所持辽宁正国100%股权(对应申华控股10.14%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2][3] - 华晨集团将直接所持申华控股1.11%股权无偿划转至沈汽新致[2][3] - 沈汽新致将直接持有申华控股21,673,266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1.11%),并通过辽宁正国间接持有197,280,000股(占总股本10.14%),合计持有11.25%股权[16] 交易实施与审批状态 - 华晨集团与沈汽集团、沈汽新致已于2025年11月24日签署相关股权划转协议[4][17] - 沈汽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相关划转议案[24] - 申华控股1.11%股权划转事宜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手续[25] - 截至公告披露日,部分事项尚未完成全部审批程序[2][6] 交易影响分析 - 本次股权调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6] - 华晟零部件、辽宁正国、沈汽新致均为沈汽集团控制的主体,系一致行动人[2][3] - 本次划转所涉及的股权均不存在信托、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沈汽新致为沈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国资委[13] - 沈汽新致通过辽宁并购基金间接持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7%股份[12] - 沈汽新致暂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在申华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