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100万元罚金,并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退赔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81亿元 [1] - 该判决导致金龙鱼股价两日内累计下跌5.68%,市值蒸发超百亿元 [1] 管理层回应与抗辩理由 - 管理层坚决否认犯罪指控,并提出上诉,理由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2] - 公司认为子公司在业务往来中秉持合法合规原则,不存在主观故意欺骗行为,所有操作均有完善的合同文件记录和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支撑 [2] - 从商业逻辑看,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没有必要为短期利益损害自身长期建立的商业信誉和稳定发展 [3] - 管理层指出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对关键证据的误解或误判,一些交易环节的复杂性源于行业特殊性,并非故意为之,公司已收集大量证据准备在上诉中举证 [3] 董事长表态与公司立场 - 董事长郭孔丰以家族声誉担保清白,强调绝不可能为小利益帮助诈骗国有企业、损害国家利益,破坏家族几十年建立的良好声誉 [4] - 郭孔丰表示,若真做出损害国家利益和家族声誉之事,其叔叔郭鹤年也会将其逐出家族,体现了对家族荣誉的珍视和对国家利益的维护 [4] - 公司传递出有担当、有原则的信号,表明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决捍卫合法权益和声誉,以稳定投资者信心 [5] 事件影响与公司应对 - 事件给公司带来财务压力和市场声誉负面影响,但同时也提供了反思和改进的机会 [6] - 公司计划通过上诉证明清白,并借此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操作更规范透明 [6] - 公司还将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合作,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披露信息,并可能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7]
金龙鱼“游进”合同诈骗风波,陷巨额退赔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