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核心内容 - 工信部于11月中旬发布《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2月11日,新规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 [1][2] - 新规规定了移动电源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涵盖便携式移动电源及储能电源,但不包括具有反向充电功能的手机等设备 [3] - 标准制定旨在为移动电源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明确技术门槛,从源头上降低事故风险,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遏制劣质产品泛滥、淘汰低质产能 [8] 产品标识要求 - 要求在产品本体上标识电池的材料体系(如镍钴锰体系、磷酸铁锂等)、生产日期(格式为“×年×月×日”)、建议安全使用年限 [1][4] - 与过去只看“3C”认证标识不同,新规对标识要求增加较多 [1] 安全性能规范 - 新规对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过载、误操作等提出要求,要求在短路、过充放电等情况下,移动电源均应不起火、不爆炸、不破裂、不漏液 [1][5] - 针对电池遭遇挤压、热滥用(外部环境过热)、针刺试验时,均要求电池不起火、不爆炸 [6] - 移动电源应具备智能化管理系统,具备智能监测、智能调节功能,包括充放电流动态管理、过温保护等 [4] 电池材料标准 - 对正极材料的水分含量、残碱含量、磁性异物、铜锌杂质含量提出明确标准 [7] - 对负极材料中石墨负极的磁性物质含量和铁元素含量有对应要求 [7] - 对隔膜材料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穿刺强度、热收缩率等作出明确要求 [7] 行业影响与企业应对 - 新规规定型式试验的样品与产品均不应使用梯次利用电池 [4] - 行业头部企业安克创新表示在政策制定阶段较早参与讨论,已联合头部电芯企业共同研发符合新规的高品质电芯,并在供应链上强化准入把关和质量控制 [8] - 强制性标准通常设有6~12个月过渡期,且3C认证与标准实施分属不同体系,并非直接关联 [2]
史上最严”移动电源新规征言:多处强调“不起火、不爆炸、不破裂、不漏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