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收到正式处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民可索赔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并面临退市风险 - 2025年11月25日晚 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提及相关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1]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实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系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 [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4.11% [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2.72% [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0.35% [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9.43% [1] 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内容 - 公司2022年6月至11月多次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 [2] -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公告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 并于2023年6月7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股数为106,024,096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2元 [2]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5年11月25日再次提交一次立案 [1] - 律师团队认为 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