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监管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监管措施原因为两名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1日任期届满辞职后,公司未在60日内完成补选,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违反相关规定 [1] - 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提名钟美瑞、陈志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公司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5] 可转债赎回安排 - 恒邦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7日,当日收市后未转股债券将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 [8]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距离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2个交易日 [8] - 赎回价格为100.28元/张(含当期年利率0.6%的应计利息) [9] - 赎回条件于2025年10月17日触发,因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 [15] - 可转债发行总额为316,000万元(3,1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于2023年7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 [11][12] - 债券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5日,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8日,赎回资金预计于2025年12月5日到达持有人账户 [10][21] - 本次赎回完成后,恒邦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