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5月1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 - 同意为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1] - 同意为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1] 担保进展情况 - 2025年11月25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政务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制膜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保证 [2] -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芜湖隔膜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保证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3] - 被担保人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600万元,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5]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10] - 为芜湖制膜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8] - 为芜湖隔膜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12] - 保证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10]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经审批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08% [15] - 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367,4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34%,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