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弘孟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股份回购方案调整 - 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大幅上调至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 [4] - 此次调整的原因是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导致原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二级市场股价,为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价值的信心而进行 [2][9] - 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9] - 除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9] 原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及4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 [6] - 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6] - 原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后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并于2025年7月31日生效 [6] -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69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8] - 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089,3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8] - 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9.84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8.40元/股 [8] 决策程序与授权 -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 该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具体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0] 调整影响与后续安排 - 公司认为此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11] -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中小股东利益 [11]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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