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拟与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为黑龙江省下游加盟商推荐贷款名单,广发银行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专项贷款额度[2] - 加盟商融资款项将专项用于支付向公司指定供应商恒润珠宝采购商品的货款,并实行受托支付[2] - 公司拟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专项贷款总额度的10%,即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3] - 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16]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均为自然人,是位于黑龙江省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商个人[4] - 加盟商需经恒润珠宝初步推荐、公司复审、广发银行最终审批三重审核机制[4] - 核心资质标准包括年龄在25至65周岁之间,是加盟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债务人为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的加盟商个人[5] - 担保最高额为债权本金的10%,即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6] - 担保形式为最高额保证金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6] 董事会意见与风险评估 - 担保原因是为帮助加盟商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采购需求,提升区域渠道稳定性与销售能力,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7] - 风险评估认为加盟商为长期合作优质客户,通过三重审核机制确保客户质量,且公司设有300万元保证金并由恒润珠宝提供同等反担保,可有效对冲风险[8] - 反担保措施包括恒润珠宝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同等金额责任的反担保,并建立定期监控机制跟踪加盟商经营数据,设定预警阈值防控风险[9]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最高总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1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