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核心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日 [1] - 赎回价格为每张101.1737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1.1737元 [6]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7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日 [1][12]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06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5] - 赎回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3] 赎回程序与后续安排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12月3日)起,所有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并停止交易转股 [9]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旗滨转债"将自2025年12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13] - 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公告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10] 投资者操作选项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11月27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5.43元/股的转股价格在2025年12月2日前转股,否则将以101.1737元/张被强制赎回 [2] - 赎回款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领取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