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财务资助概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向控股子公司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二是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1][5] 财务资助具体条款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26万元 [1][10] - 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 [1][10] - 借款资金用途为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 [1][11] 财务资助背景与原因 - 控股子公司雄安首创申请借款总额为1.26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 [13][15] - 公司持有雄安首创51%的股权,因此按比例提供本次6,426万元的财务资助 [13][15] - 提供资助是为了支持雄安首创业务发展,满足其归还有息负债及日常运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11][13] 内部决策与后续程序 - 该财务资助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 - 由于被资助对象雄安首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12]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5] 被资助对象与风险控制 - 被资助对象雄安首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 [10][15] - 雄安首创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3] -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322,138.56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助,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资助,也无逾期未收回的资助 [1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