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约1.516亿元 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8.91% 本次分配为纯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也不转增股本 [1][2] 分配方案详情 - 发放年度与对象:利润分配针对2025年前三季度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8,623,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分配 [1] - 分红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1] - 分红总额与占比:以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3,090,611,551股为基准 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 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031,988,551股 据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99,427.55元(含税) 该金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91% [2] 差异化分红与除权除息 - 差异化分红计算:由于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本次实施差异化分红 经摊薄调整后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约为0.049元 [2][3]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现金红利)÷(1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仅现金分红且无股份变动 故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0.049元/股 [2][3] 实施安排 - 红利派发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 自行发放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放 [5] 扣税说明 - 个人投资者与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05元 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 公司暂不扣缴个税 待转让股票时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根据持股期限扣缴 持股1个月以内(含)税负20% 持股1个月至1年(含)税负10% [6] - 限售股股东: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045元 [7] - QFII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045元 [7] - 沪股通投资者: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A股 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得0.045元 [8] - 其他机构与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 实际每股派发0.05元 [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