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成本,安徽证监局严肃查处ST立方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 证监会认定ST立方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 [1] - 具体分年度虚增情况为: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1] - 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 [1]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 - 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并将相关涉嫌证券犯罪的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 公司公告及股票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11月28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 - 公司确认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公司股票于12月1日起停牌,并于12月2日起复牌 [2] - 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立方”变更为“*ST立方” [2] - 如根据正式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