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监管处罚 - 深交所于2025年11月28日向沈阳化工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1] -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羽超、独立董事杨向宏等多名时任及现任高管因未能恪尽职守被认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2]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聚醚化工行业占比63.14%,氯碱化工行业占比35.95%,其他业务占比0.9% [2]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1亿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