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2月1日起停牌一天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 - 监管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及虚假贸易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1] 公司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2亿元[2] - 该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2]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2] - 公司同时可能触及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超5亿元且超过该两年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2] - 公司股票可能因此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 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2日开市起复牌[2] - 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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