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追溯调整

会计差错更正核心事件 - 公司对2017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1] - 更正原因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于2025年5月14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1] - 根据决定书及《刑事裁定书》认定,上海螯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1]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上海螯投的虚假记载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中其2016年至2018年6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不实 [1] - 公司于2017年11月将上海螯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此后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螯投继续通过相同方式虚增营收及利润 [1] - 虚增行为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涉及更正的主要会计科目 - 涉及更正的资产类科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商誉 [1] - 涉及更正的负债类科目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1] - 涉及更正的权益及损益类科目包括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 [1] 对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 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调整金额为-345,991,644.64元 [1] -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调整金额为-156,017,275.48元 [1] - 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调整金额为+511,099,667.16元,2020年调整金额为-64,727,132.90元,2021年调整金额为-31,389,940.40元 [1] 对公司的后续影响评估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相关财务数据,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1] - 公司认为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公司声称本次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