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财务造假及监管处罚事件 - 立方数科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 并对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人民币 [2][3] - 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收入与成本 2021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人民币 虚增成本6.28亿元人民币 [3] - 具体年度虚增情况为 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 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 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3] 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 - 立方数科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2][4] - 公司公告称 如根据正式处罚决定书结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 安徽证监局拟对时任董事长汪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兼董秘兼财务总监项良宝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处罚原因为上述责任人放任或未审慎核查导致公司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3] 对中介机构的追责 - 立方数科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均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连续三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7] - 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 [2][6] - 2025年内 中兴财光华已被证监部门处罚三次 合计被罚没1658.78万元人民币 [7] 监管政策与执法趋势 - 本案处罚契合2024年实施的新《会计法》精神 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的罚款标准 并与《证券法》处罚力度衔接 [6] - 对公司的罚款及对责任人的合计罚款金额远超旧法处罚上限 叠加强制退市程序 形成“罚款+退市”的强力惩戒 [6] - 本案是“退市新规”落地后 因连续三年虚增收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典型案例 [6] - 证监会明确将涉刑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体现了“行刑衔接”的监管趋势 [6][7] - 通过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环环相扣 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追责体系 彰显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态度 [2][7]
全方位全链条追责!证监会严查立方数科严重财务造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