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接获投诉信有关董事会主席不胜任董事的指控

投诉信核心内容 -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接获一封自称少数股东的匿名投诉信,收件方包括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 [1] - 投诉信标题为“质疑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郑能欢先生能否胜任董事一职” [1] - 投诉信附有一份针对郑能欢先生的诉讼查册报告 [1] 郑能欢先生涉及的诉讼案件 - 郑能欢先生、其配偶及其关联实体在中国牵涉上百宗法院争议及/或诉讼 [1] - 案件时间横跨2014年至2025年 [2] - 案件类型大多与金融借贷争议、股权转让、民间借贷、个人借贷纠纷及贷款担保有关 [2] - 具体案件包括:作为被执行人涉及金额约达人民币1.05亿元的合同争议案件,执行程序仍在进行中 [1] - 因金融借贷合同争议被列为被执行人并遭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1] - 因未能履行涉及本金人民币7042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还款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 因涉及人民币5200万元的民间借贷争议而被限制高消费 [1] - 因借贷合同争议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1] 投诉人提出的质疑 - 投诉人指出上述案件触发对郑能欢先生的信誉、商业诚信及还款能力的重大关注 [2] - 认为上述情况对公司的声誉、企业管治及业务持续性构成严重威胁 [2] 公司董事会的回应与行动 - 董事会强调郑能欢先生的候选资格经由提名委员会通过内部程序审议 [2] - 董事会已就投诉信内容向郑能欢先生提出质询,重点包括其未向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披露多宗诉讼或作出不诚实选择性披露的理由 [2] - 质询其确认毋须根据上市规则相关条款披露资料的依据,涉及条款包括关于公开制裁、破产、债务重整、未履行判决、定罪调查等 [2] - 提名委员会现正审议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以维护董事会整体诚信 [3] - 正在进行必要的内部调查以验证投诉信中的详细内容 [3] - 着手寻求独立专家全面检视公司的内部监控程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