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融资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13.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50万元 [2]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562,500手(5,625,000张)[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27日到位,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 - 公司共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招商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及中国银行合作 [4][9][13][18][23] - 专项账户资金将专项用于超精密光学生产加工项目、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特定用途 [4][9][13][18][23] - 所有专项账户在协议签署时的余额均为0万元 [4][9][13][18][2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10][14][19][24] - 银行需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7][11][15][20][25]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11][15][20][25]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11][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