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核心事件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康股份)决定终止一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交易,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1][7][8] - 公司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忠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8]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网络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2][3][5] 交易终止原因与决策 - 终止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交易推进时间较长,且当前市场环境较交易筹划初期发生了较大变化 [13][20] -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决定终止交易 [11][13][20] - 该终止决定已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11][20]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21] 交易历史与进程 -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2024年10月28日起停牌,并于2024年11月4日复牌 [9] - 2024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9] - 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 - 2025年4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交易相关议案 [10] -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次交易申请的通知 [10] - 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并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回复报告 [11] 公司承诺与后续安排 -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16] - 公司将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11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完成后将及时披露 [14] - 投资者说明会将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4][5][6]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 [2][7] 交易影响与公司状况 - 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5]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15]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但因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股将超过5%,故构成关联交易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