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国城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行使“国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将对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债券进行强制赎回,赎回价格为每张100.82元,赎回完成后该可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4][1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8.5亿元人民币 [4] - 该可转债于2020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城转债”,代码“127019” [6]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6] - 初始转股价格为21.07元/股,后经历多次调整:因2020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1.06元/股;因注销回购股份调整为21.23元/股;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1.20元/股;于2024年7月9日向下修正为12.60元/股;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最终调整为12.58元/股 [6][7][8] 赎回条款触发与决策 -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8] - 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11]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4][11] 赎回实施具体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82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82元/张(根据票面利率2.00%、计息天数150天计算得出)[2][12] - 关键日期: - 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9日 [5][15] - 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5][14][16] - 停止转股日与赎回日:2025年12月12日 [5][16]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7日 [5][16]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9日 [5][16] - 赎回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国城转债”持有人 [14] - 赎回程序:公司将全额赎回未转股债券,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摘牌,赎回款将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3][16] 对持有人的操作提示 - 持有人若需转股,必须在2025年12月11日收市前通过托管证券公司进行申报 [3][17]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面值100元),转换成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不足1股的余额公司将按规定以现金兑付 [17] - 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新增股份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7] - 若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以免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