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144,003,600元 [1] - 本次分配不实施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自方案审议通过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3]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12月5日,除权除息日确定为2025年12月8日 [4]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派发方式为:大部分A股股东的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代派,而首发前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6] 股东税收安排 -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股份,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等境外机构,每10股实际派发3.24元 [4] -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等的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公司暂不扣缴,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4] - 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以内的,每10股需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则无需补缴税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