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权益分派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60元(含税),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144,003,600.00元(含税)[1] -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1] - 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方案实施细节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自审议通过至实施未超过两个月[2][3] -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2] - 股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12月5日,除权除息日定为2025年12月8日[4] 分红派息对象与方法 - 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5] - 大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8日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6] -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7] 税务处理说明 -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股份,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等境外机构,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3.24元[4]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代扣,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4]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含)以内,每10股需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36元;持股超过1年则无需补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