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行政处罚事实 - 公司因涉嫌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79,726,668.85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114,254.09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 [2]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1,855,333.46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460,743.11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390.7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 [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361.67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46.58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2] 监管措施与进展 - 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 以罚款 [2]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 - 公司发布公告提示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1] 投资者索赔机制 - 因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3]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