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诉讼二审终审,获赔45万元及置顶致歉声明
案件判决结果 - 龙芯中科起诉上海芯联芯一案终审判决已出 二审法院驳回上海芯联芯的上诉请求 维持原判 [1] - 一审判决要求上海芯联芯在其官网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 以消除影响并恢复龙芯中科名誉 [1] - 一审判决要求上海芯联芯赔偿龙芯中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5万元人民币 并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1.27万元人民币 [1] - 二审案件受理费0.26万元人民币由上海芯联芯负担 [1] 对公司的影响 - 该终审判决不会影响龙芯中科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损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