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计估计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1][10] - 变更原因:原有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无法客观反映实际信用风险,为更客观反映公司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1][10] - 变更依据: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进行变更[1][12] - 变更核心内容:将应收款项客户划分为“上市公司和世界500强公司客户”与“其他客户”两个具有明显信用风险差异的组合,并分别计量预期信用损失[11][12] - 关键客户基础:2022年至2025年1-9月,上市公司及世界500强公司客户产生的应收款项约占公司整体应收款项的45%至55%,且历史履约中未曾产生呆坏账[11] - 变更执行日期: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10][14] - 财务影响:根据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数据初步测算,此次变更预计将使公司2025年10-12月利润总额增加约1.1亿元[14]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3][5]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以规范敏感信息的披露流程,确保依法合规[4] - 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已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15] - 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变更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全面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