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1] -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的到期日或垫款日另加两年 [1] - 担保方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5年11月21日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 内部决策与授权 -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2.92亿元 [2] - 其中,齐鲁高速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0亿元 [2] -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3]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7] - 债务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 - 保证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7] -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5,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1][5] - 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1][5] 担保进展与额度使用 - 截至公告披露日,齐鲁高速对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50亿元 [3]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余额为0 [3] - 授权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预计额度 [2]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3.02亿元 [6] - 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已批准担保累计金额为182.26亿元 [6] - 上述两项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2.28%和42.10% [6] -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6] 担保必要性与风险评估 - 担保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 [1] - 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债能力 [5][6] -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