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获授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 - 全资子公司重庆沪光于2025年5月30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5天产品 [2] - 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3] 理财产品赎回详情 - 本次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800,000元 [3] - 该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3.60% [3] 公司近期委托理财概况 -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 -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投入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 -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实际收回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 -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3]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 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在审批额度内操作 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5] -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理财产品 并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5] - 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 -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