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将牡丹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资产出售给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资产出售对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8亿元 [6]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6] 交易对方情况 - 交易对方为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是政府机关,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7][9] - 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交易标的情况 - 交易标的为牡丹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性资产组合,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存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 [11]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各项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机器设备31,000.78万元、房屋建筑物26,565.89万元、土地使用权2,397.40万元、存货12.50万元、其他经营性资产62.30万元,合计账面净值约为60,038.87万元 [11][12][14][15][16] - 资产产权清晰,除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7] - 交易定价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结合当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及资产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18] 交易协议核心条款 - 资产回购含税对价为5.8亿元 [19] - 付款方式分三期: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16亿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2亿元,剩余0.64亿元于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付清 [20] - 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公司将项目设施所有权及经营权移交给对方 [21][22] - 协议生效之日至移交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公司仍按原协议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回报机制不变 [25][26] - 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7] 交易目的与财务影响 - 出售资产是为满足地方政府经济规划及管理要求,旨在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整体盈利能力 [30] - 牡丹江项目原有营业收入及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低,预计本次出售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0] -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净利润约人民币4,700万元 [30] -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