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代持、违规减持,宝新能源实控人拟被罚没3754万元
行政处罚核心内容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因未如实告知股份代持情况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1] - 叶华能因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被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 [1] - 违规减持行为发生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 减持比例为1.1% 减持金额达1.41亿元 [1] 股份代持事件背景 - 2017年1月 经叶华能决策及原董事长宁远喜同意 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将持有的1.11亿股(占总股本5.11%)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并由其代持 [1] - 叶华能未向公司如实告知该股份代持情况 [1] - 中国证监会于今年3月因叶华能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1] 相关司法案件进展 - 原董事长宁远喜与宝丽华集团原总经理温惠被控合谋职务侵占 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和七年六个月 [3]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认为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 [3] - 2024年8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3] - 案件于今年6月至9月期间公开审理 庭审时长46天 宁远喜与温惠均坚持无罪 [4] - 案件审理期限将延长至12月11日 [4] 公司历史披露与经营状况 - 公司于去年4月发布更正及致歉公告 对叶华能曾取得香港居留权事项及股东代持事项等进行补充披露 [3] - 公司公告称上述处罚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