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2月3日ST宏达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国兴、总经理 黄俊、董事会秘书王燕杰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出具警示函。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处罚决定如下: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迈腾)为 公司关联法人,公司2024年度实际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281.03万元,公司在2024 年年度报告中未准确披露与关联方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 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 定。2、公司在对2024年末在建工程项目减值测试过程中,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