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旗滨集团因公司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对已发行的“旗滨转债”实施了提前赎回,绝大部分债券已完成转股,赎回兑付金额极小,此举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并优化了资本结构 [1][2][11] 可转债发行与赎回概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50,000万元(即15亿元),共计1,500万张,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43元/股 [1] -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满足不低于当期转股价5.43元/股的130%(即7.06元/股)的条件,触发了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并自2025年11月6日起多次发布赎回相关公告及风险提示 [3] -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价格为101.173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1737元/张),赎回款发放日及债券摘牌日均为2025年12月3日 [3][4][5] 赎回结果与转股情况 -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旗滨转债”余额为4,401,000元(44,010张),仅占发行总额15亿元的0.2934% [5] - 累计共有1,495,595,000元“旗滨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5,260,38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471% [6] - 自2025年12月28日起,“旗滨转债”停止交易,未转股的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全部冻结 [8] - 本次实际赎回兑付总金额为4,452,655.91元(含利息) [10] 对公司股本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 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截至2025年11月28日的2,958,402,937股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2日的2,958,653,728股 [7][12] - 总股本增加短期内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摊薄影响 [11] - 从中长期看,本次赎回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减少了未来本金和利息支出,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融资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11]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在转股后仍为37.60%,基本保持不变 [1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滨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