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取消监事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并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 [1] - 监事会的原有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相应废止 [1] -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第三届监事会或监事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 - 因取消监事会及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涉及条目众多 [2]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所有“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等描述替代 [2] - 除上述实质性变更外,因删除和新增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个别用词造句及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