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车消费者维权诉讼现状 - 数百名消费者正通过诉讼维权,主要涉及首批小米YU7准车主和SU7 Ultra“挖孔版”车主,但除一例外,诉讼案件均进展缓慢 [1] - 维权诉讼进展缓慢的核心原因之一是公司频繁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异议后,诉讼进程仍因可能的上诉或等待其他案例示范而停滞 [1][7] - 在首批YU7定金维权的242起案件中,大部分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已立案70余起,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均遭到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6] 消费者维权的主要诉求与理由 - 首批YU7准车主因锁单后发现交付周期远超预期而要求退定,锁单界面显示“首批车主8月开始交付”,但实际周期长达30周、40周甚至50周 [3][6] - 消费者因公司在未验车情况下即催收7日内付清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条款而维权,认为此“霸王条款”侵犯权益 [3][4] - SU7 Ultra“挖孔版”车主因虚假宣传争议起诉公司,但诉讼无进展而继续维权 [1][3] - 部分消费者因信任度下降、交付周期过长或个人因素希望退车,并在维权群中寻求解决方案 [3] 诉讼策略与司法程序影响 - 公司在案件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后,频繁提出管辖权异议,利用合同主体(北京小米景明与各地子公司)的认定模糊性制造争议,导致诉讼地点反复拉扯 [7][11] - 管辖权异议一旦提出,原开庭通知即失效,需待其一审、二审程序全部完成后才重新安排开庭,显著拉长诉讼周期 [8] - 尽管已有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的先例,公司仍在其他个案中继续提出,这些程序性操作延长了消费者等待时间,但不影响最终实体判决结果 [12] 已出现的司法判决与案例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未交车催收尾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相关格式条款无效,判令海口小米景明科技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北京小米景明科技承担连带责任 [4] - 根据天眼查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超过15个地市存在消费者与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司法案件 [5] 公司业务架构与合同关系 - 公司将汽车业务拆分为多类主体:负责研发制造的小米汽车有限公司和负责技术研发的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北京;负责签约、收定及车辆交付的是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各地子公司 [9][10] - 这种架构导致在定金支付、合同签约和车辆交付不同阶段,消费者需要起诉的法律主体不同,增加了维权复杂性 [11] 行业视角下的管辖权异议 - 在法律实践中,将管辖权异议作为拖延诉讼的策略较为常见,旨在增加对方成本或争取时间 [9] - 滥用管辖权异议可能涉及四种情形:同类案件反复提、虚构连接点、无视管辖协议或明显缺乏依据以拖延诉讼 [12] - 法律界人士指出,具体行为属于“恶意滥用”还是“合理技巧”需根据情况判定,但滥用该制度会偏离其纠正管辖错误的初衷,浪费司法资源并损害对方诉讼权利 [11][12]
小米的管辖权异议,困住了退定维权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