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的公告

公司关于“永02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决定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0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69元/股的130%(即12.60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6]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决定本次不行使“永0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1][6] - 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1][6] “永02转债”发行与条款概况 - 公司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61,054.70万元(约6.11亿元),共610.547万张,存续期六年 [1]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1] - 转股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后经调整自2025年7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69元/股 [1][2]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 [4][5] - 到期赎回条款规定: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3]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3日),除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永02转债”的情况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永02转债”,未来亦无减持计划 [7] 决策程序与核查意见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不提前赎回的议案 [6] -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永02转债”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对此事项无异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