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通过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8.77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回购实施结果 - 截至2025年12月3日,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3日 [1][2] -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120,79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55% [1]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8.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99,74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1] -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超过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 [2] 回购影响与相关主体行为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及影响上市地位 [2] -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 已回购的股份将按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目前暂存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 - 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3] - 公司后续将根据处理进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 回购合规性说明 -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的要求 [3] -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进行回购 [3] -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设为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 [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