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事件概述 -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嵘,600421)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全部股份被司法划转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 本次司法划转股份数量为16,234,2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0%[2] - 划转完成后,武汉新一代科技持股比例由8.30%降至0%,吉林九台农商行持股比例增至8.30%[2][16] 司法划转基本情况 - 划转依据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执119号之十)[2][10][14] - 划转股份作价84,465,236.56元,用于抵偿债务[2] -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3日办理完毕[3] 权益变动方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股份接收方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九台农商行未持有公司股份[13]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九台农商行持有公司16,234,26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8.30%[14][1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变动外,吉林九台农商行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11]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4]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4]